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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莱雅拒绝回应广告涉嫌侵权被起诉

新华报业网  2008-06-06

        日前,欧莱雅品牌一款护肤品广告的出镜模特、上海霖杰模特经纪公司旗下模特施旖旎,已正式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以“欧莱雅擅自处理其照片,涉嫌侵犯其肖像权”为由,要求法院判令欧莱雅公司停止在相关刊物上刊登含有其照片的广告,并当面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由于我们刚开始与欧莱雅方面进行协商,各方面内容还没有确认,所以现在不方便接受采访,避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产生压力。”昨日,上海霖杰模特儿经纪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

  昨天下午,欧莱雅公司公关部欧莱雅品牌的负责人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对此事具体情况尚不知情。并表示自己也感到感到十分诧异。

  随后,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据她在与相关同事沟通后了解,目前欧莱雅公司法律部已接手此事。但截至记者发稿前,欧莱雅公司方面并未对此事做出任何回应。

  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实际上,欧莱雅公司早在几天之前就已经与霖杰公司取得联系。据一位了解内情人士透露,“欧莱雅以及其公关公司已与对方通过电话,并表示对这件事情进行协商。但结果尚未十分明朗,所以细节方面不愿意透露。”

  昨日,记者又联系到欧莱雅公司的律师上海和信律师事务所王春强。

  他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并没有安排其具体接受这个案件,所以对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刘世杰律师认为,在本案中,欧莱雅存在两个侵权行为,第一个表现为未经施小姐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另一个行为表现为将施小姐的肖像经过技术处理制作成预测其年龄变化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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